“自2020年3月24日起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?”3月25日,网上流传多个小区给业主(住户)的《告知书》,相关资料引发网友热议。记者从武汉市多个部门了解获悉,该信息不属实。
告知书称,是根据武汉市委、市政府内容,24日起对非公外出发生新冠肺炎“接触、疑似、感染、确诊”等四类人员,武汉市政府不再供应无偿治疗,相关隔离、检查、住宿等费用8000元,确诊患者治疗成本40万元由市民自己承担。
记者了解到,其中一小区属于洪山区张家湾街,位于白沙洲新城烽胜路。该告知书显示为物业公司楼栋客服上线给业主。
记者联系张家湾街及佳兆业物业,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一动态是物业企业工作人员转载自在线的信息。张家湾街道指出,目前业业早已然要求社区督促行将撤销不实资讯,并发表澄清事实和承认错误的通知。
同时,武汉市卫健委对此回应,并没有接到此类动态。“目前,武汉新冠肺炎患者治疗个人负担相关政策依照国家、省市要求严格执行。符合条件的成本,仍然按照按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报销。”武汉市医疗帮助局工作人员表示,也没有发过此类通告。
据悉,3月17日,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文件,对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予以明确。
《动态》要求:新冠肺炎疫情时刻,凡在武汉地区定点医院发即日诊留观的患者,留观时刻的门诊费及前期的检查、诊查费提供免费,由政府负担。
新冠肺炎疫情时间,凡正武汉地区隔离点收治人员、进住康复驿站观察人员(含出院后复查),相关医疗售价供应免费,由政府负担。
新冠肺炎疫情时刻,凡刚刚武汉地区住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核酸检测双阴患者,其住院时段所产生的个人负担医疗价格(含肺炎及其他合并的基础疾病治疗,不过是不包括器官移植、整形等其他特殊诊疗费用),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扣除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,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负担;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有固定公司,享有其他服务方式的患者,相关医疗费用从原医疗报销方式解决;其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,相关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。
上述患者正在正医院留观、住院、隔离、康复驿站观察时段,由医院、隔离点、康复驿站能够够参考120元/人/天的标准给予白送伙食。
来源:长江云综合楚天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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